罪犯不能減刑,但符合《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
第二條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保外就醫:
(壹)患有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執行完畢後服刑七年以上的罪犯,或者原判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刑期超過原判刑期三分之壹的罪犯(已減刑的,按照減刑後的刑期計算),患有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療未果的。但若病情加重,有死亡危險,且轉化表現良好,可免於上述期限。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經喪失危害社會可能性的。
第三條下列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在緩期執行期間的;
(二)罪行嚴重,公眾十分憤怒的;
(3)在獄中自殘以逃避懲罰。
以上知識是我對“不能減刑可以保外就醫嗎?”罪犯不能減刑,但符合《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可以申請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