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當事人需要提交相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在這個過程中,證據的提供非常重要。當事人應當證明自己與單位之間存在兼職關系。(4)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