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2065438+2004年8月,國家衛計委關於遠程醫療的規定就引發了人們對互聯網醫療未來的擔憂。
當時,國家衛生計生委出臺了關於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明確指出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第三方機構可以為遠程醫療服務提供平臺,但不能直接提供服務;醫療機構之間開展遠程醫療服務時,邀請方應當充分告知患者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對此,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醫養司司長達-李川曾表示,《執業醫師法》要求醫師在實施醫學預防保健措施前必須親自檢查和調查,未經醫師親自檢查不得作出任何決定。“這種咨詢活動包括看、摸、敲、聽等各種活動。對於醫療機構之間的遠程會診服務,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醫療機構是責任主體。這是因為如果患者只是在網上咨詢,醫生只是通過患者提供的壹些信息進行診療,存在醫療安全風險。”
上面問的大部分問題應該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