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暫支資金管理,不得將應當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資金列入暫支資金;各種臨時資金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發生長期損失。
第壹,如何應對
如果經常賬戶已經暫停很長時間了,如果確實沒有收回或者支付,就應該繼續暫停,不進行清算。如果相關資金確實無法收回,就要進行壞賬處理。如果相關資金確定不支付,則需要轉換為營業外收入核算。
第二,原因
1.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時,由於發票等原始憑證不規範,暫按往來業務處理。
2.如果長期持有該賬戶,則當前單位的實體消失。
3.單位領導不重視往來賬目的清理,財務管理意識淡薄。第四,財務人員變動,會計資料傳遞不完全,造成往來款項時間、內容不清,往來款項清算無法進行。
三。審計建議
介休市開展清理往來賬款專項整治活動,督促各單位摸清往來賬款明細,摸清來龍去脈,逐壹處理落實往來賬款,及時收回債權,按時歸還債務,確保收支真實性。二是要建立定期對賬制度,有針對性地核實債權債務,對往來款項性質進行分類。需要核銷的往來款項,應按規定程序經財務部門批準後核銷。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
第二十三條所有應收及預付款項應定期與債務人對賬、核實,並及時清算、催收。
第三十條各種應付賬款和應付帳款應及時清理,按規定結算,不得發生長期損失。
行政單位財務細則
第二十九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暫付款規模,並及時清理,不得長期掛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