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賽車,情節惡劣;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條件是什麽
1,侵害的對象是公安;
2.客觀要件是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或者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
3.主觀上是故意的;
4.犯罪主體是壹般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