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違法”和“犯罪”是壹個種屬關系的概念,即壹切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犯罪是違反刑法規定的,所以也是違法的。所以“違法”包括“犯罪”。
違法性有兩種:作為的違法性和不作為的違法性。“行為”的違法性是指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行為,行為人做到了。比如法律規定不允許殺人,那麽殺人就是違法的。“不作為”的違法性是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做的行為,行為人沒有做。比如,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必須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所以行政機關不告知就作出行政處罰是違法的。
《刑法》第十三條規定,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分裂國家的行為,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