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違章停車的標準依據

違章停車的標準依據

違章停車的標準依據如下:

1.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禁止停車;

2.禁止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米的狹窄道路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的道路以及距上述地點30米範圍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禁止停車;

4、開關車門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我不能在哪裏停車?

1、鐵路道口,過鐵路道口時不要掉頭、倒車,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造成交通事故;

2.在高速公路上,法律不允許在高速公路的上車道停車。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或車禍,需要臨時停車維修,請提前打開轉向燈,駛離車道,並按規定停放在緊急停車處。不能直接在路上停車;

3、在人行道上,在人行道上停車,很容易被拍照或貼罰單;

4.在快車道上,在快車道上停車非常危險,不僅違反規定,還會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5.在彎道中,彎道會使道路變窄,增加車禍發生的概率;

6.消防通道,消防車道是發生火災時用於消除交通的道路,此處不允許停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倒車、逆行、橫過中央分隔帶、掉頭或在車道上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三)騎行、碾壓道路邊界或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的;

(五)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 上一篇:網絡主播賣假貨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 下一篇:為什麽歐洲的中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