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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律的合同是否有效?

違反法律的合同是無效的。合同不需要雙方簽字蓋章後才能履行。有效的書面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制度。同時,如果合同損害了第三人或者國家的利益,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因素,也是無效合同。

訂立合同的原則是什麽?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壹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

2.自願原則。當事人有權依法自願訂立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行約定,法律強制規定的除外。

3.公平原則。訂立合同時,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風險的合理分配以及違約責任。

4.誠信原則。誠實守信,不得有欺詐等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5.遵守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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