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五條,非法采砂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采礦,或者開采國家保護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用破壞性的采礦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