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阻礙施工隊施工,索要賠償,鬧事都是違法行為。在城市的某些地方,施工可能會受到附近居民的阻撓,因為施工會影響他們的日常工作或業務等等。面對附近居民長期阻撓施工,施工進度十分緩慢,施工方也會打算報警處理。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通常情況下,妨害施工是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正常的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無法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通常會給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船、登上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
(五)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 *為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破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