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違章建築是誰鑒定的?可以推薦壹些關於違建的法律法規嗎?

違章建築是誰鑒定的?可以推薦壹些關於違建的法律法規嗎?

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違法建築的認定屬於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範圍。判斷建築物是否屬於違章建築,必須由房屋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而拆遷人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無權認定。

雖然違章建築是違法的,但是違章建築的建造者對違章建築仍然享有壹定的權利。

1,有建材處置權。雖然建築者並不擁有該建築物,因而無權處分,但違章建築的建築者有權擁有違章建築的建築材料,當然有權處分建築材料。

2.有權占有這座大樓。占有是事實而不是權利,是人對物的控制和支配狀態。占有可以因所有權、其他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而發生,也可以因某種缺乏權利基礎和簡單自然事實的行為而發生。違章建築雖然不能取得所有權,但由於建築者對違章建築擁有事實上的控制權,可以成立占有。這種占有的事實狀態是受法律保護的。

3.有權使用這座大樓。占有的目的不僅僅是據為己有,而是根據物的物理性質和用途來使用。違章建築使用權是壹種臨時性的使用權。建築壹旦被拆除,使用權就消滅了;或者違法建築合法化後,違法建築

  • 上一篇:網絡彩票賭博的處罰標準
  • 下一篇:為什麽日本有8萬多黑幫成員,治安狀況確實是世界第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