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造成的壹切不利後果。
不支付保險費的直接影響
1,如果妳不交保費或退保,妳的保險合同將失去效力,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
2.合同規定保險費應分期支付。被保險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