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據國務院2005年3月24日頒布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托幼機構和學校應當在兒童入托、入學時查驗預防接種證,並向兒童居住地的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預防接種單位報告,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預防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後及時到預防接種單位。
所以我認為,如果適齡兒童未按要求接種疫苗,學校無權阻止其子女上學,但有權利和義務查看孩子的預防接種證,向相關機構報告,並督促其監護人在孩子入學後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但無論如何,學校不讓孩子上學是不對的,違反了義務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