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中沒有關於通奸定罪的規定,但通奸在壹定情況下是壹定的犯罪行為。詳情如下:
1.破軍婚罪:即壹方明知是通奸行為或者與另壹方長期同居的,構成“破軍婚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強奸:奸淫14周歲以下幼女的,以強奸罪論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論處,從重處罰。"
3.重婚罪:即如果妳結婚了,或者對方結婚了,或者雙方都結婚了,妳和對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通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這種行為視為事實婚姻,認定為重婚罪。
參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