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兩個人相愛然後想光明正大的在壹起。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領結婚證,舉行婚禮,宣布全世界的人都在壹起了,我們結婚了。但是有些人可能不想結婚,因為各種原因不想領結婚證,不想辦婚禮只是簽個協議就結婚了。不知道這種情況為什麽會想出這樣的解決辦法。但是我不能理解這種方法。結婚就是結婚。簽協議結婚意味著什麽?而且,這個簽約協議經過法律公證了嗎?我覺得肯定沒有經過公證,因為如果在法律上公正的話,可能會有法律效力。也許就像結婚壹樣,為什麽不去領結婚證呢?這不是多此壹舉嗎?可見,協議結婚肯定有什麽令人信服的理由。
奉勸那些想結婚的男生女生,這種方法不可取,只有領了結婚證才能有合法的法律關系。在任何重要的場合下出具的都是結婚證,而不是妳手裏拿著的結婚協議書。只有結婚證才能確認,讓別人以為妳們是夫妻,會受法律保護。否則壹旦有什麽問題,妳可能會特別被動。所以,如果妳愛他,就結婚吧。很多人說只是卡,所以只是卡。妳為什麽不能滿足他?結婚是壹輩子的事情,壹輩子的事情,每個人都想有壹個完美的婚禮,每個人都想光明正大的站在對方身邊。不要投機,也不要投機取巧。如果要結婚,必須要有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