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4條規定,個人信息是能夠單獨或者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物特征信息、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用戶的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十四條* *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查詢、更正、刪除用戶信息和註銷用戶信息的方式和程序,不得對查詢、更正、刪除用戶信息和註銷用戶信息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查詢、更正或者刪除用戶信息的申請時,應當在核實其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更正或者刪除用戶信息。用戶取消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用戶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