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事責任年齡劃分如下:
1.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承擔民事責任;
2.八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壹定民事責任能力;
3、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4.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承擔完全民事責任。
綜上,未成年人行為的法律後果。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14周歲未成年人實施嚴重暴力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刑事責任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經濟損失賠償與民事優先原則因犯罪行為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刑事處罰,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損失賠償。
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足額繳納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對被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