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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的分手協議,雙方都要到場嗎?

未婚子女的分手協議,不需要雙方都在場。只要是自願的,雙方簽字,就有法律效力。

對於未婚子女的分手協議,壹般這種分手協議只有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才有效!如果壹方反悔,就無效!因為法律上沒有分手協議這壹說!如果是關於財產的約定或者雙方分手後的約定,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壹方都不能私自更改。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壹樣,受法律保護,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未婚子女最好有離婚協議。簽完建議書,做個公證,因為這是確定雙方責任的最好證明。即使將來打官司,離婚協議也會成為有力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適用的解釋(壹)第四十九條贍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按照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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