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

對16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如下:

1,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不予行政拘留或者罰款處罰;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不予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3.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不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已滿16周歲,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預防校園暴力的方法如下:

1.孩子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家長要與孩子建立有效的溝通,了解孩子在學校的情況;

3.學校要重視學生的道德修養和法制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4.社會應為未成年人的成長創造壹個安全、快速的社會環境,減少甚至避免校園暴力的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

  • 上一篇:王亞平個人資料簡介
  • 下一篇:對無正當理由在外夜宿的人給予什麽處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