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紋身是用墨針刺入皮膚底層,在皮膚上做出壹些圖案或文字,在身上繡出各種圖案,以示吉祥和崇拜。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描繪出壹幅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將回憶留存為生命中最美的畫面。本來就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誌。紋身的圖案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妳的紋身在哪裏,無論是文字還是圖案。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也是獨特個性和自我表達的體現,更是個人信仰的表達。很多人愛上這種痛苦的美好,在自己身上刻上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字典上寫紋身有兩種方式,文字或者紋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或者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葬活動。
第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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