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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和問責的區別

法律分析:問責與被問責的區別如下:1。問責是問責的前奏,也就是說,對於壹個錯誤,先調查核實,核實後就是問責,顧名思義。問責是指調查核實的步驟,問責是指追究責任的步驟;2.問責制本身是壹種舶來品。問責就是追究政府官員的責任,意味著權責對等,是政治文明的體現。要建立責任政府,就必須建立完善的行政問責制。最近的壹系列問責事件反映了高層治理官員團隊的決心。3、追究責任,是指在偵查、起訴和審判活動中,查明特定人因刑法禁止的行為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追究刑事責任的目的是消除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六條。在調查過程中,監察機關可以直接或者指定、聘請具有專門知識和資格的人員,在調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檢查應當制作記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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