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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親生離婚有必要給贍養費嗎?

法律分析

撫養費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養父母和孩子的關系不會因為養父母離婚而破壞。也就是說,養子女離婚後仍然是養父母的子女,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他們離婚而改變,所以養父母有義務支付贍養費。繼父母離婚後,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消滅。繼母或繼父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生母撫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與他人通奸生育子女並隱瞞真實感情,另壹方被誘騙撫養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後支付的贍養費,可由受騙方酌情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 *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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