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哥哥犯了壹些事。3月被帶到番禺公安基地看守所。我已經兩個月沒有妳的消息了,那裏的人總是說等待通知。

我哥哥犯了壹些事。3月被帶到番禺公安基地看守所。我已經兩個月沒有妳的消息了,那裏的人總是說等待通知。

如果被關押在看守所,應該涉嫌刑事犯罪。《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日;拘留期滿後,要麽釋放,要麽逮捕。如果已經過了兩個月,妳哥哥應該已經被逮捕了。公安機關逮捕後的偵查期限壹般為兩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壹般在壹個月以內,法院審理的期限壹般在壹個月以內。壹般簡單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審判的期限在五個月以內,案件復雜的可以延長期限。

在刑事案件中,辦案機關可能不會將案件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屬,所以僅僅通過打電話是無法了解案件進展的。作為家屬,在法院判決生效前,通常無法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見面,放在信封裏的錢對方也收不到。

如有必要,建議委托當地擅長刑事辯護的律師為妳弟弟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可以去看守所見妳弟弟,向辦案機關了解情況;還可以在檢察院和法院階段為哥哥辯護,可以維護哥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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