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哪些非行政法律行為?

有哪些非行政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1,關於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抽象行政行為;

3.內部行政行為;

4.最終行政行為;

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6.民事調解和民事仲裁;

7、行政指導行為;

8.重復處理行為;

9.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實際影響的行為。

法律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復議辦法》第三十五條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確認違法,但不得撤銷或者變更該行政行為:

(壹)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或者變更,但撤銷或者變更行政行為會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申請人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三)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責令履行無意義的;

(四)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備可以撤銷或者變更的內容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我們為什麽要幫助窮人?
  • 下一篇:我是英語專業大三學生,想考廈大法學專業的跨專業。目前正在糾結是考國際法還是民商法還是法律碩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