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正式法律的淵源主要來源於以憲法為核心的各種制定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條例、經濟特區規範性文件、特別行政區法規以及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不同法律之間適用規則如下:
1,同壹機關制定的特別規定優於同時或以前實施的壹般規定;
2.同壹法律內的規則優於原則;
3.同壹法律內的分則優於總則;
4.同壹法律中的具體規定優於壹般規定。
綜上所述,判例在中國屬於非正式法源,但在英美法系國家,判例屬於正式法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文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