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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於商品過度包裝的規定

法律分析: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通知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要把治理過度包裝作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工作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務求實效。發展改革委要牽頭負責,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監察、財政、商務、質檢、工商、價格、宣傳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做好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質檢部門應將商品包裝相關國家標準的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工商部門要重點加強對商場、超市等場所商品包裝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鼓勵群眾舉報過度包裝商品,質檢、工商、物價等部門要認真做好舉報電話工作,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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