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設立的行使國家有關職權的司法組織。
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區別如下:
1.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都是由人大產生的,兩者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但是有監督和相互支持的關系;
2.行政機關主要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司法機關主要由各級人民法院和檢察院組成。至於公安局的特殊性質,依據行政法規履行行政職能時,被認定為行政機關,依據刑事法規履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認定為司法機關。
3.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司法機關中的法院依法行使司法職權,檢察院在壹定範圍內行使法律監督和刑事偵查職權,公安機關依法行使部分刑事偵查職權;
4.執行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司法機關中的法院、檢察院實行集體負責制。
綜上所述,司法機關包括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壹些司法行政機關和領導律師組織、公證機關等。這裏指的是狹義的人民法院,但也包括廣義的檢察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