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的領導原則:我國* * *生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2.人民主權原則:主權是指國家的最高權力。人民主權是指壹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人擁有國家的最高權力。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
我國憲法體現了人民主權原則,強調國家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3.人權保障原則:人權是指人作為人所享有和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是最重要的人權;包括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以及公民在社會、經濟和文化方面的權利;
4.法治原則:法治是依據法律來治理國家、管理社會、規範行為,是對人治的否定。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5.民主集中制原則: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黨和全國人民集體智慧,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方式。根據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我國現行憲法不僅確認了人民主權原則,而且規定了實現這壹原則的途徑,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