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特點是從屬於法律,行政行為應當依法作出;有壹定的自由裁量權;用單方面的意誌;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以免費為原則,有償為例外。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 * *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時,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