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家裏有些事。妳能先把我的錢還給我嗎?缺錢就算了。可能的話500-10000元,不知道。

家裏有些事。妳能先把我的錢還給我嗎?缺錢就算了。可能的話500-10000元,不知道。

我勸妳不要把這筆錢公開,證明絕對不能寫。既然已經向檢察院報案,請以正當的方式走法律程序。既然對方願意寫那張紙條,也就是說他不怕損害自己的名譽,而是怕最後的懲罰。強奸罪是非常嚴重的。現在我只能說,要想辦法在法庭上補救。我建議妳們倆商量壹下,找個律師解釋壹下妳的情況。比如妳的指控和壹些證據證人,根據具體情況,看看能不能要求庭外和解,也就是讓對方盡可能表現出悔意,提出賠償和庭外和解,妳也願意接受。當然,不要說妳已經拿了這個賠償,那會損害妳的名譽。也許會有麻煩。如果妳真的願意不再起訴他,先把錢還給他,跟他說明情況,答應他盡量庭外和解,盡量幫他補救。有些東西是白紙黑字寫的,不壹定有法律效力。萬壹這個證明沒有生效,遇到死忠法官,再給妳定罪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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