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18周之前的胎兒是允許墮胎的,18周後墮胎是對胎兒生命權的侵犯;在美國,關於墮胎的爭論仍在繼續。最高法院先是裁定限制墮胎違反了憲法關於公民自由的規定,後又裁定允許墮胎違反了憲法關於公民生命權的規定。最後和英國壹樣,是18周,過了18周就不允許了。意大利規定懷孕90天內墮胎合法;瑞士規定懷孕12周內墮胎合法;
羅馬尼亞不允許墮胎;愛爾蘭允許婦女在國外墮胎,但不允許在國內墮胎。而中國其他地區和臺灣省規定,除危險情況外,不允許墮胎,而韓國則允許基於醫學、優生學和司法理由的墮胎。
但是日本、中國大陸、法國、瑞典和西班牙都允許墮胎。在中國,50%墮胎的是25歲以下的女性,65%未婚;10年,最年輕的流產女性只有12歲,12年,最年輕的流產女性只有9歲。53%的女性被迫流產;88.2%的不孕婦女做過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