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但是婚前檢查有很大的好處:第壹,對孩子有利。婚前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發現是否存在不適合生育的遺傳性疾病,以便對某些疾病進行早期幹預,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為將來健康寶寶的出生“保駕護航”。健康對壹個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沒有健康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現代社會的競爭越來越殘酷。如果壹個孩子不健全,長命百歲,那他(她)要承受多少磨難啊!日前,壹位市人大代表向人們透露了這樣的信息:取消婚檢後,新生兒地中海貧血等遺傳病有所增加。這是壹個可怕的信號,我們必須提高警惕。第二,對自己和家人都有好處。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家裏有壹個健康的孩子,可以給我們帶來無限的快樂和希望;如果有壹個不健康的孩子,父母要比壹般人更擔心,還要感到害怕,甚至絕望,不知道孩子的未來會怎樣。這樣的生活很多人都無法忍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3條,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八條包括下列疾病的檢查: (壹)嚴重遺傳性疾病;(二)指定傳染病;(3)精神疾病。經婚前醫學檢查後,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