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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壹)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學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符合《暫行規定》中相關報名條件,並在2003年2月65438+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免試建築工程經濟和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兩門科目,只參加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
(壹)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14工科專業,即:(1)建築施工;(二)公路;(三)鐵路;(四)民用航空和機場;(5)港口和水路;(六)水利水電;(7)電力;(8)地雷;(九)冶煉;(10)石化;(11)市政公用事業;(12)通信與廣播;(13)機電安裝;(14)裝修。
通過考試取得資格後,需要取得其他專業資格的,只參加相關工科專業的工程管理與實踐考試。
提示:不同地方的報考資格會有壹些差異。具體請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