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年國務院轉發的人事部關於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制的意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就解除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用人單位未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壹致意見的,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只有在下列情況下,員工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被錄用或者調入國家機關工作的;依法服兵役。妳不符合上述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如果單位不同意他辭職,妳要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申請辭職。
名詞解釋:
中國自古以來就不同於西方。宋代以前,醫生的稱呼比較復雜,壹般都是按照專業來稱呼的,比如食醫、病醫、金瘡醫等。從宋朝開始,北方人就把醫生當醫生了。醫生是壹個正式的名字。三朝時,皇帝和王公都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