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報考要求:法律碩士只招收具有全國序列教育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本科學歷的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壹般要求同等本科學歷者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後工作滿兩年(大專畢業至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當年9月1日)及以上。除符合全國統考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高校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以下13專業不得報考法學碩士專業: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革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法)。
學習方式:采用全日制脫產學習和非全日制脫產學習。全日制全日制全日制學習時間為兩到三年,非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超過四年。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30學分,總學分不得少於45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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