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
第二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的,適用本法。
第十條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贈。
本法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的基金會、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
本法所稱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非營利性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
要想合法,首先要成立社會組織,得到民政局的批準,才能合法開展活動。
成立辦法參照的是《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但是我可以告訴妳,現在申請社會團體登記基本不可能,民政局基本不予批準。除非和後臺有聯系,否則許可證只能從別人手裏轉。據說價格30萬。所以妳所謂的法律手續齊全,目前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