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在打擊信用卡詐騙案件的過程中,主要目的是要求債務人還款。壹般情況下,警方拘留嫌疑人後,看守所會建議持卡人及其親屬進行還款。持卡人還款後,多數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在壹個案件的受理過程中,欠款金額是以銀行提供的數據為準的,銀行提供的數據壹般包括本金、利息、復利、滯納金、超限費等所有費用的總和。持卡人根據銀行提供的數據,還款後才能取保候審。如果對銀行的金額有異議,可以在刑事拘留到庭的時候爭議。壹般情況下,開庭前,犯罪嫌疑人會在看守所待上三到四個月。
目前我國惡意透支的概念是以時間為基礎的。超過三個月不還的,屬於惡意透支。至於持卡人的個人經濟狀況和還款能力,則不在法律考慮範圍內。壹般持卡人被拘留後,家人會以收拾家人的形式解救,所以刑事拘留是銀行追回本金和利潤的良策。
——這些都是起訴的後果。9000元加上利息費用等等加起來壹萬多元,信用卡詐騙(最低5000元)和惡意透支(最低1萬元達到刑法規定)的數額就夠了。
現在妳唯壹能做的就是馬上還清債務。否則如果銀行真的起訴,律師也幫不了多少忙。
告妳惡意透支,超過壹萬就可以判坐牢。告妳信用卡詐騙,可以判5000塊。
盡早還,越拖個人信用等級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