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捏造事實誣告他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誣陷罪情節嚴重的,應當承擔的責任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國法律對誣告陷害罪的賠償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司法實踐中壹直適用的是精神損害賠償。控告是虛假的、不實的,不適用誣陷罪的處罰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誣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1、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2.“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捏造犯罪事實,意圖使被誣告的人受到錯誤的偵查、起訴和審判;
3.“謊報”是指行為人向有關單位報告捏造的犯罪事實。舉報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簽名,也可以匿名;
4.誣告陷害罪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目的是誣陷他人,意圖使其受到刑事追究,所以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