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和退休人員年度醫保政策範圍內,門診醫療費用達到500、300元及以上可統籌報銷。
2.過去在職和退休人員的基金支付限額分別為5000元和6000元。從明年起,這個限額將提高到1.2萬元。
3.定點零售藥店?且各基金在定點門診支付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暫定為2000元,納入統籌報銷最高支付限額12000元。
4.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轉移額由2024年的1統壹調整為2023年無錫市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2.5%,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市醫療保險部門根據省規定另行確定。
無錫市醫療保險統籌賬戶金額是指參加無錫市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在醫療保險統籌賬戶中可動用的金額上限。醫療保險統籌賬戶是指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賬戶的壹部分,用於支付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綜上所述,無錫醫保的參保人每年都需要繳納壹定的醫保費用,這些費用會納入醫保統籌賬戶。當被保險人需要使用醫保報銷相關費用時,可從醫保統籌賬戶中扣除相應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