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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下列民事行為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能夠證明是在發病期間實施的,應當認定無效。(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二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間被他人依法收養的,被撤銷死亡宣告後,不得以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無效。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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