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武漢壹男子將500萬元遺囑留給女友,父母卻拒絕兌現。這件事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武漢壹男子將500萬元遺囑留給女友,父母卻拒絕兌現。這件事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每個人都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做妻子的可以立遺囑,但是立遺囑的時候也要依法,不能輕舉妄動。比如武漢壹男子去世,留下遺囑給女友壹套價值400多萬的房子,654.38+0多萬的存款和壹輛車。男方父母對此態度堅決,隨後雙方對簿公堂。涉及到這件事的法律肯定是關於民法典中遺囑的設立。

武漢男子高,40歲左右,壹直未婚。他突然病逝,但死前留下遺囑,將所有財產贈與交往壹年的女友王。男子下葬後,女友王準備過戶,這時高的父母才知道,兒子把所有財產都給了女友。然後高的父母拒絕辦理過戶手續,他們就去了法院,但法院認為這份遺囑成立合法,也成立。

在法庭上,王壹直哭,說自己活著的時候壹直很照顧高某,和高某也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礎。遺囑是當時高自己寫的,只是想幫他完成遺願。但是對於這樣的情況,剛才我爸媽也是淚流滿面,說他們兒子的房子都是老兩口用盡半輩子的積蓄買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只能在雙方之間進行調解,法官也表示要尊重高生前的意願。

不過,法官也是在告訴王,對於這樣的事情,別說高的父母,就算是其他人也不能接受,所以希望能顧及壹下老感情,考慮到這房子是高父母買的,還要考慮到兩位老人以後的生活保障。因此,經過5輪調解,雙方也達成協議,房產仍歸高某父母所有,但奔馳及其余存款歸王某所有,高某父母需支付王某60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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