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合法。但是有兩種情況:
首先是規劃設計中的具體停車位,包括地上和地下車庫的專屬停車位。這部分是產權人的專屬部分,按照法律規定,產權人可以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可以按照物價局的規定收費。
第二種是公共* * *區域的臨時停車位。這種是全體業主所有,收費與否,收多少由全體業主決定。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其實是企業業主委員會委托的公共收入。除了服務費用(如設置閘口、劃標線、維護停車秩序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超過總收入的5%),就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有定價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