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這個辦法違反了憲法“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的相關規定,所以廢止,或者說這個辦法違反了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人身自由權,與憲法不壹致,所以廢止。
擴展數據:
憲法作為中國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國家組織和活動的總章程,是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和核心。因此,在修改憲法條款時,必須考慮憲法的穩定性。
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任何法律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是最高的行為準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