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主要用於支付物業服務人員的費用、物業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綠化維護費、清潔衛生費、秩序維護費、保險費、辦公費、管理費、固定資產折舊及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需要註意的是,具體是否包含水電費,可能會因小區和物業服務合同的具體規定而有所不同。在壹些小區物業服務合同中,可能會特別約定公共設施由物業承擔。所以具體情況最好參考物業服務合同或者咨詢物業。
公共設施通常包含在物業費中。目前大部分物業公司采用承包制,即收費包含公共區域的所有服務費,采取自負盈虧的運營模式。但由於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存在,如有相關特別約定,應以合同為準。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
綜上所述,物業費通常不包括家用的水電費,但通常包括公用的水電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