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物業公司收取費用的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自願平等協商或者將糾紛提交第三方,由第三方主持雙方協商促成調解協議;業主也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如仍不能解決,可向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爭議。
法律客觀性: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有定價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