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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法律關系

財產繼承法律關系是指民法典中因公民死亡時個人財產的繼承而調整的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對其遺產的處置沒有遺囑時,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的壹種繼承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27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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