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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小區人員配備標準

《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住宅小區的建築面積、人口等因素配置人員,物業服務人員數量不得低於物業服務人員總數的70%。

《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承擔的物業服務範圍和內容,結合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築物的性質、規模、用途、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等因素,制定物業服務管理方案,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和人員。具體來說,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管理區域的建築面積、人口、棟數等因素,合理調配服務人員,設立專職物業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處理業主的投訴和突發事件。其中,物業服務人員數量不得低於物業服務人員總數的70%。此外,物業服務企業還應當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服務水平和專業素質。

物業服務企業如何配置物業服務人員比例?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住宅區的建築面積、人口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物業服務管理方案,配置必要的服務設施和人員。其中,物業服務人員數量不得低於物業服務人員總數的70%。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住宅區的建築面積、人口等因素,制定物業服務管理方案,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和人員,保證為業主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此外,物業服務企業還應當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服務水平和專業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應當結合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築物的性質、規模、用途、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等因素,制定物業服務管理方案,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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