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醫物證鑒定;運用免疫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和分子生物學的理論和方法,利用遺傳標記系統的多態性對生物樣品的種、屬和個體來源進行鑒定。2.法醫臨床鑒定;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法律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價。3.法醫病理鑒定;法醫病理學鑒定: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外觀檢查、屍體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對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4.司法精神病鑒定;運用司法精神病學的理論和方法,對精神狀態、法律行為能力、精神損傷程度、精神發育遲滯等與法律有關的問題進行鑒定。5、法醫毒物鑒定;運用法醫毒理學的理論和方法,結合現代儀器分析技術,對體內、體外未知毒物(藥物)及其代謝產物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過對毒性、中毒機理、代謝動力學的分析,結合中毒表現和屍檢發現,綜合鑒定毒物(藥物)的中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