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構成單位犯罪的罪名有:壹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罪;5.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6.貪汙賄賂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罪論處,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 *非法持有鴉片壹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壹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