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本是常事,馮和壹家人為了買房鬧別扭。上下所做的壹切都非常非常過分,這讓馮很失望。為了買房,馮與顧磊的矛盾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甚至拉起了手,造成了顧磊的意外傷亡,主要死因是鄰居的玻璃。
從整個案件來看,馮也是受害者。沒有起因就不會有後果,但沒有人願意看到這樣的意外發生。馮是的責任人,也是受害者。我相信她會受到法律面前應有責任的懲罰。
就整個事故而言,夫妻吵架引發的事故導致壹方死亡。無論對方是責任人還是受害者,她都會壹直承受精神上的痛苦,這種痛苦會伴隨她壹生,比界定的責任更殘酷。
生活不易,需要珍惜。不要在情緒沖動下做出情緒化的行為,為沖動行為造成的後果買單。